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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边沟 放样时 , 用全站仪测按设计要求放样出边沟的宽度和中心线的位置,最好先做成样板架检查 , 也可每隔 1O ~ 20m 在沟内外边缘钉木桩并注明里程及挖深。
10.2 本工程路基长 39m ,并且全部为填方路段。恢复路基中线时分别在 0m 、 20m 、 39m 处立桩,并放出中桩和边桩,测出中桩和边桩实际高程,在桩上标出填土标高,每层填土不超过 30cm ,填土时应在路基两侧各超出 30cm ,在第一层填土压实后,放出中桩和边桩,测出其实际高程,在桩上标出填土标高,再进行下一层填土作业。直至填土高度高出设计高度 3 — 5cm 在路基上填土 0.9m 预压半年后,根据设计高程将其凿到设计高程,再与设计标高进行比较,填土高度与设计标高误差不容许超过规范要求值。
10.2.1 路基预压沉降期观测
路堤填筑完成至路面施工之日,中间的间隔时间为路堤的预压沉降期,为观测路堤的沉降,在 39m 的路堤顶部每 20m ,在路中心的两侧路肩内缘各设一固定木桩,埋深 50cm ,在接近桥台处,桩距可适当加密,按设计要求定时用水准仪观测水平标高,掌握沉降情况。一般开始时每周观测一次,中间半月观测一次,最后每月观测一次,最后每月观测一次,规定连续两个月观测沉降速度小于 5mm / 月,认为路堤稳定,可进行路面基层施工;连续两个月观测沉降速度小于 3mm / 月,认为基层施工加载后是稳定的,方可进行面层施工。
为观测位移,另在以上间隔的二侧路堤坡脚外 5m 外设立砼标桩,埋深 2m 。选择三个不同的固定点,每日定时用经纬仪分别观测各标桩的位移变化,通过以上观测记录的分析,确定沉降完成的日期。
七 竣工测量
1 、竣工测量的内容
1.1 测定桥梁中线、丈量跨径;
1.2 丈量墩、台各部尺寸;
1.3 检查桥面高程。
2 、竣工测量的方法及技术要求
2.1 竣工测量所采用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及图示等应与原施工测量相同,其测量的基本方法和精度要求要与施工测量相同;
2.2 对施工过程中已变更设计的项目实测实量其实际竣工平、立面位置;
2.3 竣工测量成果超过设计及规范限差时,将通过补测或重测予以最终确认,确实证实超差时,将专题上报驻地办以便及时与设计部门、业主协商,提出整改和处理方案。
3 、竣工测量成果整理
3.1 每一分项竣工测量完成后,应及时编制竣工测量成果表,编绘竣工图和单项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3.2 整个工程(承建部分)各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并进行竣工测量后,依据分项工程竣工图编绘工程竣工测量总图。
八 附表
1 、 GPS 测量成果表及平差报告(见附表三)
2 、三、四等水准测量原始记录表(见附表四)
3 、三、四等水准测量平差及成果表(见附表五)
4 、测量组主要人员 ( 见附表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