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17:00:56] 来源:http://www.tmgc8.com 标准规范 阅读:3283次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外勒脚、台阶、坡道、水池、花池等砌料石工程。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石料:其品种、规格、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规范的规定,应有出厂合格证。
2.1.2 砂:宜用粗、中砂。用5mm孔径筛过筛,配制小于M5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10%;等于或大于M5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5%,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2.1.3 水泥:一般采用325号矿渣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有出厂证明及复试单。如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按复验结果使用。
2.1.4 水: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2.1.5 其它材料:拉结筋,预埋件应做好防腐处理。
2.1.6 主要机具:应备有搅拌机、筛子、铁锨、小手锤、大铲、托线板、线坠、水平尺、钢卷尺、小白线、半截大桶、扫帚、工具袋、手推车、皮数杆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基础、垫层已施工完毕,并已办完隐检手续。
2.2.2 基础、垫层表面已弹好轴线及墙身线,立好皮数杆,其间距约15mm为宜。转角处应设皮数杆,皮数杆上应注明砌筑皮数及砌筑高度等。
2.2.3 砌筑前拉线检查基础、垫层表面,标高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第一皮水平灰缝厚度超过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掺石子代替。
2.2.4 砂浆配合比由试验室确定,计量设备经检验,砂浆试模已经备好。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砂浆搅拌↓作业准备 → 试排撂底 → 砌料石 → 验评
3.2 砌筑前,应对弹好的线进行复查,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根据进场石料的规格、尺寸、颜色进行试排、撂底,确定组砌方法。
3.3 砂浆拌制:
3.3.1 砂浆配合比应用重量比,水泥计量精度在±2%以内。
3.3.2 宜采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子→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90s.
3.3.3 应随拌随用,拌制后应在3h内使用完毕,如气温超过30℃,应在2h内用完,严禁用过夜砂浆。
3.3.4 砂浆试块:基础按一个楼层或250m3砌体每台搅拌机做一组试块(每组6块),如材料配合比有变更时,还应做试块。
3.4 料石砌筑:
3.4.1 组砌方法应正确,料石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料石基础第一皮应用丁砌。坐浆砌筑,踏步形基础,上级料石应压下级料石至少三分之一。
3.4.2 料石砌体水平灰缝厚度,应按料石种类确定,细料石砌体不宜大于5mm;半细料石砌体不宜大于10mm;粗料石砌体不宜大于20mm.
3.4.3 料石墙长度超过设计规定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变形缝,料石墙分段砌筑时,其砌筑高低差不得超过1.2m.
3.5 冬雨期施工:
3.5.1 当预计连续10d内日平均气温低于5℃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3℃时,即进入冬期施工。
3.5.2 冬期施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按冬施方案并对水、砂进行加热,砂浆使用时的温度应在+5℃以上。
3.5.3 雨季施工应防止雨水冲刷墙体、下班收工时应覆盖砌体上表面,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
详情请下载附件:料石砌筑工艺标准(603-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