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二)

[12-23 23:47:24]   来源:http://www.tmgc8.com  标准规范   阅读:3131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2.0.1条 设计车辆

  公路设计所采用的各种设计车辆的基本外廓尺寸,一般规定如表2.0.1.设计车辆外廓尺寸

  表2.0.1(见附件1)

  注:自行车的外廓尺寸为宽0.75米、高2.00米。

  第2.0.2条 计算行车速度

  各级公路的计算行车速度,一般规定如表2.0.2.(见附件2)

  按不同计算行车速度设计的路段长度不宜过短,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小于20公里;二级公路不小于15公里;三级公路不小于10公里;四级公路不小于5公里。

  各级公路通过不同地形地区需要改变计算行车速度时,应设过渡段。

  计算行车速度变更点的位置,应选择在驾驶人员能够明显判断情况发生变化的地点,如村镇、车站、交叉道口或地形、地物变更等处,并应设置相应的标志。

  第2.0.3条 在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部件等侵入。

  第2.0.4条 公路抗震设防标准

  公路工程以设计烈度表示的设防起点,一般为8度,对以下情况应为7度:

  一、修建于地震时可能发生大规模滑坡、崩塌地段的公路工程。

  二、修建于软弱粘土层、可液化土层上的公路工程。

  三、连续梁、钢构等桥型的桥梁。

  四、板式桥和梁式桥的防止落梁措施。

  附件

  1.表2.0.1

  2.表2.0.2


标签:工程技术  标准规范标准规范
上一篇:素混凝土基础施工工艺标准
建筑技术| 标准下载| 建筑工程| 房地产资料| 联系本站|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

Copyright 土木工程吧 All Right Reserved.
土木工程吧是在线分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面资料的专业平台,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