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指导项目监理部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确认建设、监理、承包单位的工作范围,特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监理阶段建设、监理、承包单位工作分工的有关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项目监理部在工程施工监理阶段组织确定建设、监理、承包单位工作分工的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施工监理工地例会管理办法
3 职责
3.1 确定建设、监理、承包单位分工的活动由项目监理部归口,负责组织实施。
3.2 项目监理部各监理岗位按岗位职责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执行本指导书的有关规定。
4 工作程序
4.1 建设、监理及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的实施上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建设单位是委托方,监理单位是被委托方。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上是承包合同关系,建设单位是发包方,承包单位是承包方。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承包单位受工程承包合同的约束,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4.2 建设、监理及承包单位工作分工原则
4.2.1信守合同原则
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分别与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合同的双方都必须遵守。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虽无合同关系,但承包单位应遵守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
4.2.2 协调一致原则
当建设、监理、承包单位对各自的工作范围有不同理解时,应在有利于工程的顺利开展的前提下协调一致,协调工作由监理单位主持。
4.3 建设、监理、承包单位工作分工的提议
建设、监理、承包单位工作分工一般由项目监理部提出方案,通常按《分工明细表》(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列出。
4.4 建设、监理、承包单位分工的确认
4.4.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建设、承包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对所提出的分工方案逐条进行确认,必要时予以调整,经三方确认后,应共同遵守。确认的分工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中形成决定。
4.4.2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的问题需要对分工进行局部调整时,应及时协调,并形成新的书面文件或记录。
5 记录
a)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建设、监理、承包单位工作分工明细表
序号
工 作 内 容
工 作 分 工
建 设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承 包 单 位
1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
组织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被邀请时参加,并提出监理意见,或受建设单位委托组织招标,或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标底
参与投标,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2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负责指定分包单位的审查确定,对不合格的非指定分包单位不同意进场
负责审查非指定分包单位的资质并予以认可
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同时提供分包单位资质、业绩及产品质量、信誉等的证明材料
3
施工图会审及设计技术交底
主持
参加并签认会议纪要
参加并整理会议记录,形成纪要
4
第一次工地会议
主持并签发会议纪要
参加并整理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参加
5
审查《施工组织总设计》
参加
提出提交时间,组织审查并提出监理意见
编制并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审表,参加审查并修改完善
6
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审查
必要时参加
负责审查并提出监理意见
向监理单位提交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措施等
7
施工外部环境的协调
负责协调处理外部施工环境
必要时参与,出现严重阻工事件时,核查有关事实,并予签证
负责办理开工有关手续、青苗补偿、拆迁等事宜
8
审查开工申请报告
审批
核查各项开工条件,提出监理审查意见
落实各项开工条件后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并提交各项证明文件
9
施工安全措施检查
参加
组织检查并监督实施
制定并实施施工安全措施,接受检查并认真整改
10
检查特殊工种资格证
负责检查并在旁站、巡视等监理过程中核实,发现问题要求承包单位改正
提供相关人员的有效证件,接受检查并对存在问题予以纠正
11
工地例会
参加并会签纪要
主持起草并签发会议纪要
参加并会签纪要
12
控制点、见证点及停止点的设置
必要时参加
确定并及时通知承包单位
根据监理单位设置的位置,提前通知监理单位派员监控
13
进场材料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
按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对发现的问题组织处理
查验进场材料“三证”,并按规范抽样送检。对承包单位保管、领用材料情况进行检查,将存在问题通报承包单位及建设单位
接受监理单位的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纠正
14
进场设备开箱检查
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验
协调开箱检验有关事宜,参加开箱检验;发现设备存在缺陷时给予证实,同时提出处理意见;核查处理结果并签证
提出开箱申请;组织开箱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有缺陷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经审批后对缺陷进行处理
15
分项、分部工程、隐蔽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参加地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组织单位工程正式验收
组织分项、分部工程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组织单位工程初验,参加单位工程正式验收
按时提出检查验收申请并附三级检验资料;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16
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的中间交接验收
参加
组织并签署监理意见;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
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17
审查《工程变更单》
审批权限内设计修改项目;上报权限外设计修改项目;会签《工程变更单》
负责核查授权范围内的设计修改项目并将《通知单》用《工程变更单》签发承包单位
按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变更单》施工;因变更增加工期费用时,提供相关资料交监理单位审核
18
审查《工程变更单》
审批经监理单位审核过的《工程变更单》
审核《工程变更单》,并提出监理意见报建设单位
提交《工程变更单》,同时提供有关工期费用变更相关资料交监理单位审核
19
《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报审表》的签发
负责认可
经建设单位认可后签发,对承包单位整改结果进行检查
按《工程暂停令》要求停工并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向监理单位提出复工申请,得到批准后复工
20
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依据监理单位签署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支付工程进度款
审核报表并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按合同约定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1
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依据设计、监理、承包及生产等单位意见确定处理方案
提出监理意见报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确定的处理方案监督实施
提出调查报告及处理方案,经有关各单位确认后贯彻执行
22
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在工程中的应用
组织审批
提出监理意见报建设单位
提出合理化建议报监理单位,经审查批准后予以实施
23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参与协商
经与建设、承包单位协商后,批准延期申报
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延期(和)或延误申报表,并附证明资料
24
索赔处理
提出索赔申请或负责索赔事宜
依据客观事实,提出监理审核意见并签署索赔审批表
提出索赔申请或负责索赔事宜
25
工程结算
负责工程结算
审核工程结算,并对结算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提出工程结算书,参与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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