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日志是监理过程中的重要过程记录,正确记录和保存好监理日志,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指导监理人员正确管理监理日志,特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理日志管理的职责、记录内容和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监理过程中对监理日志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 职责
2.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指导和检查监理日志的记录和管理。
2.2 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日志的记录和管理。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大中型项目要求项目监理部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各有一份逐日填写的监理日志,小型项目要求项目监理部至少有一份逐日填写的完整的监理日志。
4.2 监理日志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a)当天监理工作情况,旁站监理的详细情况;
b)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
c)上级指示执行情况;
d)承包单位提问及答复;
e)会议、监理人员人数及其他。
4.3 在监理日志中记录的发现问题,应记载对该问题的处理结果。
4.4 监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已的监理日志,防止丢失、损坏。
4.5 项目总监每月应对本部成员的监理日志进行检查三次,检查后签字。项目总监的监理日志由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不定期抽查。抽查中发现不符合记录和管理要求的问题,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
4.6 项目结束后,监理日志应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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