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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1)有关的设计文件;
(2)与施工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资料。
5、有关的建设法规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管理方面的法规;
(2)建筑市场方面的法规;
(3)建筑施工方面的法规。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根据事故的等级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质量监督机构发出通知,责令整改;根据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必要时由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暂停下道工序施工,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停工通知。
3、根据事故等级,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成立事故调查组。
4、事故调查组现场勘察、取证。
5、补充调查,必要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鉴定。
6、分析事故原因。
工程质量事故可能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对质量事故及时进行分析,正确剖析其原因和危害,可以防止事故恶化,为合理地处理事故提供依据,找出正确的解决方法,排除质量隐患,可以取得明显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在分析事故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定事故原点。事故原点是事故发生的初始点,事故原点的状况往往反映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在事故分析中,寻找与分析事故原点非常重要。找到事故原点后,就可围绕它对现场各种现象进行分析,把事故的发生和发展全部揭示出来,从中找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2)正确区别同类事故的不同原因。根据大量的事故分析资料显示,同类型事故的原因有时差别甚大,只有经过认真细致的分析,才能找到事故的主要原因。
(3)注意事故原因的综合性。许多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原因往往涉及到建设程序、勘察、设计、施工、建筑材料及制品质量、外界自然环境因素影响和使用等多个方面,在事故分析中,必须全面估计各项因素对事故的影响,以便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7、事故处理过程及检查验收
在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后,确定了处理方案,由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提出事故处理施工方案,由有关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事故处理施工,事故处理工作完成后,根据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交工验收文件,提出事故处理的结论。在这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在质量事故处理过程中,对严重质量缺陷的处理,质量监督人员应通过巡查方式对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加强监督,防止处理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发生。对于一般质量缺陷的处理,应督促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妥善进行处理。对处理后符合规定的要求和能满足使用要求的,由建设、监理单位予以验收、确认,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2)事故处理用的材料质量应符合有关材料标准的规定,确保处理质量和施工的顺利进行。
(3)事故处理的施工单位可以是原施工单位或是别的专业施工队伍,对于专业施工队伍参与事故处理的,应首先审核专业施工队伍的资质,并根据需要建立总分包合同,明确事故处理的责任。
(4)质量事故的处理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是否仍留有隐患应当通过检查鉴定和验收作出确认。
质量事故处理的效果检验,应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凡涉及结构承载力等使用安全和其他重要性能的处理工作,必要时需通过试验、检验工作获取必要的数据,如混凝土钻芯取样,用于检查密实性和裂缝修补效果,或检测实际强度;超声波检测焊接或结构内部质量等。
(5)所有事故经过分析处理后,都应有明确的书面结论,常见的结论有以下几种:
① 事故已排除,可继续施工;
② 隐患已消除,结构安全有保证;
③ 经修补、处理后,完全能满足使用要求;
④ 基本上满足使用要求,但使用时应有附加的限制条件;www.tmgc8.com
⑤ 对耐久性的结论;
⑥ 对建筑物外观影响的结论;
⑦ 对短期难以作出结论者,可提出进一步观测检验的意见。
8、事故处理过程及验收的资料归档
施工单位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将事故处理中的调查报告、检测鉴定资料、处理设计方案(包括专家论证意见)、施工方案、材料、隐蔽验收记录,以及处理过程中的检测试验资料及验收结论等,资料整理成册,报有关单位,通常质量监督机构留一份存档。
9、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对于严重质量事故,由调查组界定质量责任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对于一般质量问题,视问题性质和情节的轻重,由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或予以记载不良记录或不做处理。
四、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
1、创造正常施工条件。事故发生后往往影响后续施工的正常条件,只有及时正确地处理事故,才能创造正常施工条件。
2、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对结构裂缝、变形等明显缺陷和结构构件中的强度不足、漏放或错放钢筋等问题,必须采用适当的处理措施,排除隐患,保证工程结构的安全。
3、满足使用要求。
4、保证工程的耐久性。有些质量事故虽然在短期内不影响使用和安全,但可能降低耐久性。如混凝土构件中受拉区较宽的裂缝,混凝土密实性差,道路工程的路床中含有“弹簧”等,均可能减少工程使用年限,应做适当处理。
5、防止事故恶化,减少损失。不少质量事故随时间和外界条件而变化,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不断扩大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6、有利于交工验收。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必须在后续施工前,对事故原因、危害是否处理和怎样处理等问题作出必要的结论,并应使有关方面达成共识,避免到工程交工验收时,发生不必要的争议,而延误工程的使用。
(二)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1、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造成事故的原因,这是防止事故重演的重要措施。
3、注意综合治理。既要防止原有事故的处理引发新的事故,又要注意处理方法的综合应用。
4、凡涉及结构安全的,都应对处理阶段的结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提出可靠的防护措施,并在处理中严密监视结构构件的稳定性。
5、对需要部分拆除的事故,应充分考虑对相邻区域结构的影响,以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拆除方案,要严防对原有事故的处理引发新的事故。
6、在不卸载条件下进行结构加固时,要注意加固方法和施工荷载的影响。要充分考虑对事故处理中所产生的附加内力,以及由此引起的不安全因素。
7、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从施工准备到完成处理工作,均应根据有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案例
案例(一)房屋倒塌案例—浙江省常山县“7.12”住宅楼倒塌事故分析
1、事件及工程概况
1997年7月12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浙江省常山县位于该县城市经济开发区的一幢住宅楼整体倒塌,当时在楼内的39人全部被压埋,其中36人死亡,3人重伤。该楼由县金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县政府直属三级资质)开发,县建筑安装总公司设计事务所(丁级资质)设计,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当时为三级资质)承建,原设计建筑面积2326㎡,实际建筑面积2476㎡,五层半砖砌体承重结构,预应力圆孔板楼屋面,底部为层高2.15m的自行车库,上部五层为住宅檐口标高为16.95m,一梯两户,共三个单元30套住房。该楼于1994年5月10日开工,同年12月30日竣工,1995年6月验收,同年6月28日出售并交付给县棉纺厂作职工宿舍。
2、调查情况
浙江省政府成立了“住宅楼倒塌特大事故调查组”。下属的工程技术质量组由省建设厅和省地矿厅联合组成,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
(1)人员及装备
工程技术质量组下设地质、设计、工程三个小组。
地质小组由省地矿厅负责,19位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使用了美国GSSI公司10型探地雷达仪、瑞典ABEM公司MK-6型高分辨浅地震仪、MIR-EC多功能高密度转换采集仪和100型钻机等仪器设备。www.tmgc8.com
设计小组由省建设厅负责,13位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工程小组由省建设厅负责。26位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投入了混凝土取芯机、WE-1000A等万能试验机、YE-500A压力试验机、经纬仪等设备9台。
同时派出专门人员核实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调查内容与方法
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从地质、环境、设计、施工、建材和管理等方面调查分析事故的原因主要进行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① 地质勘察
该住宅楼在设计和施工前未进行地质勘察。地质小组采用电磁波探地雷达法、浅地震勘探法、高密度电阻率剖面法和钻探法等五种方法对该住宅楼所处的地质环境进行了全面的物探和钻探调查。
② 现场开挖检测
工程技术组采取现场全面开挖,开挖砼条基200m,占条形基础轴线长度的70%左右,标高检测点73个,现场砼取样4个,钢筋取样9组,砖块取样4组(其中二组从生产厂抽样),均在室内完成试验,现场原位砖砌抗压强度试验3个。
③ 复核设计文件
对住宅楼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了详细核查,着重对结构体系进行全面复核,并对有些部位进行验算,同时根据现场检测的实际强度进行复算。
④ 访谈询问
对住宅楼直接施工人员、现场管理人员、设计人员、质量监督员、抢救指挥人员和幸存者进行了详尽的询问和访谈。有关部门了解核实有否爆炸、地震、洪水、台风等外部影响因素。对为该住宅楼提供建材的有关厂家、砂场,特别对提供住宅楼用砖和砂的县实业公司砖瓦厂和县渣濑湾砂场进行了实地调查、取样检测。
⑤ 清理建筑废墟
针对地、圈梁有否短缺的疑问,彻底清理建筑废墟,共清理出348段地、圈梁残骸和286根钢筋残骸,并对每段地、圈梁和钢筋残骸进行了测量、核对。共核实地梁残骸86.4m,圈梁残骸583.3m,钢筋残骸822m,并取样检测试验。
⑥ 查阅施工技术资料
对施工技术资料和质量保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逐项进行了查对。
(3)调查到的实际情况
① 环境情况:7月8日-10日,该县县城遭受洪灾,城区2/3被淹,水位最深处达4.75m。该住宅楼所在的城市开发区面积约1k㎡,东、南、西三面环山,汇水面积较大,开发区基础设施不配套,无截洪、排水设施。该住宅楼南、北、西三面空旷,南北两面是低洼地,遭洪灾时,楼房底部车库进水,±0.000以下基础砖墙长时间积水浸泡。此外未发现人为破坏;未遇台风、地震;经走访幸存者,也未反映出该住宅楼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装修现象。
② 地质情况:未发现岩溶、溶洞、土洞、暗河,地层连续无错断现象,该住宅楼场地土层主要由粉质粘土(厚1.4-2.85m,fk=220kPa)和砾砂混粘土(厚4.35-2.17m,fk=180kPa)组成,基岩为泥质条带灰岩,其中粉质粘土层为该场地的隔水层,工程地质条件较好。
③ 砖及其他建材情况:该住宅楼使用的砖是该县实业公司砖瓦分厂生产的,该厂以县技术监督检验所不定期抽检测试验报告代替产品合格证,县技术监督检验所对该厂红砖的历次抽检都定为合格产品。经现场踏勘,该厂生产红砖土源的土质不好,砂性重。生产过程中无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测设备。事故现场基础部分的砖匀质性差,质量十分低劣,部分受水浸泡的砖墙破坏后呈粉末状。在残存的北纵墙基础上随即抽取20块砖进行试验,自然状态下实测抗压强度平均值为5.85MPa,比设计要求低3.96MPa;自然状态下实测抗折强度平均值为1.12MPa,比设计要求低1.14MPa。从该厂成品堆中随即抽取30块砖样,其中20块进行尺寸允许偏差检测,该组砖尺寸偏差项目不合格;其中10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该组砖匀质性差,抗压强度离散性大,高的达21.8MPa,低的仅5.1MPa,强度标准差达5.2MPa,无法按规定的方法评定其强度等级,不符合烧结普通砖最低强度等级MU7.5的要求。现场原位检测砖砌体抗压强度平均值为0.59MPa,比设计要求低3.17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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