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12-11 16:58:43] 来源:http://www.tmgc8.com 工程技术 阅读:3300次
9.8.3保温材料粘结
9.8.4隔断热桥部位
10.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0.1对材料进场验收要求
10.1.1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0.1.2荧光灯具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指标。
10.1.3管型荧光灯镇流器效能限值不应小于《规范》表10.2.1-2规定的数值。
10.1.4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规范》表10.2.1-3规定的数值。
10.1.5低压配电系统采用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表10.2.2内规定的数值。
10.2施工质量控制:
10.2.1施工安装要求及安装质量应符合相应分项工程质量标准。
10.2.2低压配电安装完毕必须进行调试及质量检测,其中: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谐波电流值;湘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等均应符合《规范》第10.2.3条的规定。
10.2.3通电试运行中应对系统的照度值,功率密度进行测试。
11.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11.1监测与控制系统采用的设备、材料及部件进场时,应按设计规定的要求对其品种、规格、型号、外观和性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认可,同时各种相关资料必须齐全。
11.2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安装质量控制:
11.2.1传感器安装质量应符合《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
11.2.2阀门型号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产品安装要求。
11.2.3各种仪表、阀门等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4温度传感器、变频器、电源回路敷设、控制回路敷设、智能化变风量末端温度设定器等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5检测孔位置等在对管道进行保温时做明显标识。
11.3全部系统的功能测试数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11.4检测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实时性、可维护性能应满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各项指标。
12.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
12.1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
12.1.1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检验墙体保温材料的种类、保温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施工方案及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2.1.2对外窗的气密性进行实体检测:检测时由监理见证下抽样,送试。
12.1.3检测工作应按规定要求由建筑单位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12.2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12.2.1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应在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进行,并由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12.2.2系统节能性能检测项有:室内温度、供热系统、室外管网水力平衡度、供热系统的补水率、室外管网的热输送率、各风口的风量、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通风量、空调机组的水流量、空调系统气热水、冷却水的总流量、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
12.2.3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的指标要求,应符合《节能验收规范》GB50411-2007表12.2.1-1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09年2月上一页 [1] [2] [3] [4]
上一篇:Ⅳ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长桩竖向承载力试验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