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16:58:43] 来源:http://www.tmgc8.com 工程技术 阅读:3300次
一、监理依据
二、技术要求
三、材料质量控制
四、施工质量控制
五、监理措施
六、墙体节能质量控制
七、门窗节能质量控制
八、屋面节能工程
九、地面节能工程
十、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十一、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
1、监理依据:
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1.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07》。 1.3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规、法律、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 1.4省、市主管部门对建筑节能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有关技术要求。 1.5本工程设计图纸对建筑节能的有关内容与要求。 1.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技术要求: 2.1施工单位应具备承接建筑节能工程相应的资质,现场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施工质量标准。 2.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并对从事建筑节能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培训。 2.3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材料质量控制: 3.1建筑节能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淘汰产品。 3.2节能材料和设备进场必须验收其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尺寸并经监理确认。 3.3进场材料必须具备质量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并经监理核验,进口材料必须有中文说明级相关的性能检测报告,按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4节能材料的阻燃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规定。 3.5节能材料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3.6节能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耐候性检验。 4、施工质量控制: 4.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4.2墙体节能工程必须在墙体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4.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应先做样板间,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施工。 4.4节能材料施工的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雨、雪天气不宜施工。冬、雨季施工时应遵守《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的相关规定。 4.5建筑节能的分项工程划分应根据《规范》表规定。 4.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节能分部必须验收合格、资料齐全。 5、监理措施: 5.1根据设计图纸内容编制节能分部工程《监理细则》。 5.2严格按施工方案及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控制。 5.3及时进行巡查、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4编制《旁站监理方案》并严格执行。 5.5监理施工质量过程中同时对安全技术进行监理,确保安全生产。 6、墙体节能质量控制: 6.1保温砂浆外保温抹灰 6.1.1材料报验时对产品必须检查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和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6.1.2按规定对保温浆料在现场见证抽样进行送检,其送检项目要求详见省标准(附录A)。 6.1.3施工中应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 6.1.4抹保温砂浆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提交基层与抹灰层的粘结力。 6.1.5保温层应分层施工,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力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6.1.6保温砂浆抹灰层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1.7施工中应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试件见证取样送检。 6.1.8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 6.1.9窗口外侧四周墙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保温处理。 6.1.10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锚固件与增强网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6.1.11增强网铺压严实,不得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左右不小于80mm,上下不小于100mm。 6.1.12保温墙面为采用粘贴面砖时,应按相应保温工程检验批同步实施具有质量代表性的现场粘结强度拉拔试验。试验方法按《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执行。 6.1.13抹灰面表面应平整洁净,接茬整齐,线角顺直、清晰。 6.1.14外墙保温抹灰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详见下表: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表面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