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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
本监理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单层、多层以及网架、压型金属板等钢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的工程监理
2.编制依据:
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3《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GBJ81-91
2.4《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JGJ82—91
2.5《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
2.6 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和已批准的工程监理规划
2.7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程特点及质量目标:
(略)
4.钢结构工程的监理工作流程
4.1钢结构制作工程的监理工作流程
4.1.1型钢件
放样、号料→切割→矫正和成型→边缘加工→制孔→构件验收→
涂装、编号
4.1.2管球节点
放样、号料→切割→管球节点加工→焊接和焊接检验→制孔→验收→
涂装、编号
4.1.3 H型钢
放样、号料→切割→H型钢组立→焊接→矫正和成型→焊接检验→
端部铣平→制孔→磨擦面处理→磨擦面实验→构件验收→涂装、编号
4.2钢结构安装工程的监理工作流程
地脚螺栓复测→钢柱安装→各层钢梁(含钢次梁及柱间支撑)安装→屋面系统安装→
主体钢构验收→柱脚砼二次灌浆→墙面和屋面檩条安装→墙面和屋面彩板安装→
构件面漆涂装→验收
5.施工准备阶段的监控要点
5.1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组织或协助业主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填写设计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情况记录,编写会议纪要。
5.2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
5.3总包单位若分包钢结构构件制作或安装工程,应填写分包申请,并提供分包单位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资质证书。监理人员审查后,符合要求者签返分包申请,同意分包。不符合要求者退回分包申请,要求总包单位重新选择分包商,重新申报。
5.4审批施工单位提报的钢结构制作、安装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实际情况、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规程的,签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同意实施。否则,退回《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
5.5检查、复核施工单位的地脚螺栓的测量记录,允许偏差符合下述①—④条的规定时,签返《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①、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和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柱的支承面时,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2001之表10.2.2的规定。
②、采用座浆垫板时,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2001之表10.2.3的规定。
③、采用杯口基础时,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2001之表10.2.4的规定。
④、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2001之表10.2.5的规定。
否则,退回《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要求施工单位对超标点进行整改,并填写《整改复查报审表》。整改合格后,签返《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5.6检查施工机具的数量及性能,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签返《进场设备报验单》,同意进场使用。否则,退回《进场设备报验单》,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组织施工机械进场,重新报验。
5.7对运抵现场的钢构件、高强螺栓、普通螺栓、檩条、压型钢板、保温棉、防火涂料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材料的有关技术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试验报告。制作钢构件使用的各类母材、焊条、焊丝及焊剂应按施工图的要求选用,其性能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并有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如采用其它钢材和焊接材料代换时,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同时,有可靠的试验资料和相应的工艺文件。
5.8构件进场时,施工单位还应提供: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主要构件验收记录、预拼装记录、高强螺栓及磨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报告、焊缝的无损检验报告、涂装材料的检测资料、钢构件产品合格证、制作中对技术问题的处理协议文件等技术文件,并填报《建筑材料报审表》,配合监理人员对各种材料分类进行检查验收。对资料齐全,规格和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者,签返《建筑材料报审表》,同意进场使用;不符合要求者退回《建筑材料报审表》,并监督不合格构件完全退出施工现场。www.tmgc8.com
5.9钢构件的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无积水;钢构件底层垫枕应有足够的支承面,并防止支点下沉。相同型号的钢构件叠放时,各层钢构件的支点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并应防止钢构件被压坏和变形。
5.10检查基础砼试块报告,砼强度值要达到设计允许钢构件安装的要求值。基础周围应回填夯实,且场地基本平整;基础的轴线及标高的基准点标志应准确齐全。
5.11上述各项工作准备完毕后,施工单位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符合要求者,同意其开工;否则,退回《工程开工报审表》,要求施工单位完善上述各项工作,并重新报审。
6.钢结构制作和安装阶段的监控要点
6.1钢结构制作阶段的监控要点
6.1.1钢结构构件制作前,制作单位应按施工图设计要求,编制构件制作的工艺报告。钢结构构件制作应按审定的工艺报告进行制作。
6.1.2放样、号料与切割
①、放样、号料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制作和安装时的焊接收缩余量及切割、刨边和铣平待加工余量。
②、气割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收规范7.2.2表的规定。
③、机械剪切的偏差应符合验收规范7.2.3表的规定。
④、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20℃、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5℃时,不得进行剪切、冲孔。
6.1.3矫正和成型
①、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不应超过900℃。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
②、当零件采用热加工成型时,加热温度应控制在900-1000℃;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分别下降到700℃和800℃之前,应结束加工;低合金钢应自然冷却。
③、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小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应符合验收规范表7.3.4的规定。
④、钢板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收规范表7.3.5的规定。
6.1.4边缘加工
①、气割或机械剪切的零件,需要进行边缘加工时,其刨削量不应小于2.0MM。边缘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收规范表7.4.2的规定。
6.1.5管、球加工
①、螺栓球成型后,不应有裂纹、褶皱、过烧。
②、钢板压成半球后,表面不应有裂纹、褶皱;焊接球其对接坡口应采用机械加工,对接焊缝表面应打磨平整。
③、螺栓球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收规范表7.5.3的规定。
④、焊接球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收规范表7.5.4的规定。
⑤、钢网架(桁架)用钢管杆件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收规范表7.5.5的规定。
6.1.6制孔
①、A、B级螺栓孔(Ⅰ类孔)应具有H12的精度,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12.5μm。其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收规范表7.6.1-1的规定。C级螺栓孔(Ⅱ类孔),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25μm。其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收规范表7.6.1-2的规定。
②、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表7.6.2的规定
③、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超过验收规范表7.6.2规定允许偏差时,应采取与母材材质相匹配的焊条补焊后重新制孔。
6.1.7焊接H型钢
①、翼缘板和腹板应采用半自动或自动气割机进行切割,切割面质量应符合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当翼缘板需要拼接时,可按长度方向拼接;腹板拼接,拼接缝可为“十”字型或“T”字型;翼缘板拼接缝和腹板拼接缝的间距应大于200MM;翼缘板拼接长度不应小于2倍板宽;腹板拼接宽度不应小于300MM,长度不应小于600MM;拼接焊接应在H型钢组装前进行。
③、焊接H型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收规范附录C中表C.0.1的规定。
6.1.8组装
①、组装前,零件、部件应经检查合格,连接接触面和沿焊缝边缘每边30-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污垢、冰雪等应清除干净。
②、板材、型材的拼接,应在组装前进行;构件的组装应在部件组装、焊接、矫正后进行。
③、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收规范附录C中表C.0.2的规定。组装顺序应根据结构型式、焊接方法和焊接顺序等因素确定。
④、构件的隐蔽部位应焊接、涂装,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封闭;完全封闭的构件内表面可不涂装。
⑤、顶紧接触面应有75%以上的面积紧贴。
⑥、桁架结构杆件轴线交点错位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3.0MM。吊车梁和吊车桁架不应下挠。
6.1.9端部铣平及安装焊缝坡口
①、端部铣平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收规范表8.4.1的规定。
②、安装焊缝坡口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收规范表8.4.2的规定。www.tmgc8.com
③、外露铣平面应防锈处理。
6.1.10焊接与焊接检验
①、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板、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②、焊工应经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焊接工作。合格证应注明施焊条件、有效期限。焊工停焊时间超过6个月,应重新考核。
③、焊接时,不得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和受潮结块的焊剂及已熔烧过的渣壳。焊丝、焊钉在使用前应清除油污、铁锈。焊丝、焊剂和栓钉用焊接瓷环,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烘焙时间和温度进行烘焙。保护气体的纯度应符合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低氢型焊条经烘焙后应放入保温筒内,随用随取。施焊前,焊工应复查焊件接头质量 和焊区的处理情况,当不符合要求时,应经修整合格后方可施焊。
④、对接接头、T型接头、角接接头、十字接头等对接焊缝及对接和角接组合焊缝,应在焊缝的两端设置引弧和引出板,其材质和坡口形式应与焊件相同。引弧和引出的焊缝长度:埋弧焊应大于50MM;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应大于20MM。焊接完毕应休用气割切除引弧和引出板,并修磨平整,不得用锤击落。角焊缝转角处宜连续绕角施焊,起落弧点距焊缝隙端部宜大于10MM;角焊缝端部不设置引弧和引出板的连续焊缝,起落弧点距焊缝隙端部宜大于10MM,弧坑应填满。焊接时,焊工应遵守焊接工艺,不得自由施焊及在焊道外的母材上引弧。
⑤、厚度大于50MM的碳素结构钢和厚度大于36MM的低合金结构钢,施焊前应进行预热,焊后应进行后热。预热温度宜控制在100-150℃;后热处理应在焊后立即进行,保温时间应根据板厚每25MM板厚1h确定;后热温度应由试验确定。预热区在焊道两侧,每侧宽度均应大于焊件厚度的1.5倍以上,且不应小于100MM(当环境温度低于0℃时,预热和后热温度应根据工艺试验确定)。多层焊接宜连续施焊,每一层焊道焊完后应及时清理检查,清除缺陷后再焊。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⑥、T型接头、角接接头、十字接头等要求熔透的结接和角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重级工作制和起重量大于或等于50t的中级工作制吊车梁腹板与上翼缘的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t/2,且不应大于10MM(t为钢板的厚度)。焊脚尺寸的允许偏差为0-4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