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17:00:56] 来源:http://www.tmgc8.com 岩土工程 阅读:3416次
⑴每天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生产中,司机要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⑵在挖方取土时,应注意不同土质土体的稳定性,防止土体滑落。
⑶运输车辆要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时减速鸣笛,运土车辆倒车时,应有人指挥,制动器齐全并功能良好。
⑷施工现场的危险地段,应设置警示牌,并设置防护栏,安全隐患未消除,不得撤弃。
⑸弃土要及时运走,弃土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5m.
⑹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照明设施。
⑺土石方施工不宜在雨天进行。在雨季施工时,工作面不要过大,要逐段、逐片地完成,并切实制订雨季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⑻在软弱土层上挖土时,挖掘机下应铺设钢板,保证施工安全。
⑼爆破安全规定:
1)爆破作业前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区域环境等具体情况,制定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并向参与施工人员进行交底、教育。
3)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需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4)现场临时存在爆破器材的储存库应经过当地公安部门的检查验收,工地押运员、爆破员、爆破施工员或爆破班长(以下简称“监炮员”)、仓库保管员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5)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账、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行库房和发房间。
6)爆破器材应由监炮员按一次性爆破需用量领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及时退回存储库,再用再领。
7)爆破大眼应根据施工方法及作业环境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成眼经验收后在进行下部工序。
8)装药应遵循下列规定:
①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
②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严禁穿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③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药。
④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时制作。
⑤装药后必须保证堵塞质量,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炸药包。
⑥装药完毕,监爆员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9)起爆操作应遵循下列规定:
①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计算确定),设置明显的标志,并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岗哨应坚守岗位直至警戒接触。
②起爆工作应由值班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
③导火索起爆时,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的依次点炮并选好撤离线路及多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火应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信号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是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
④火花起爆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点火。严禁脚踏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⑤电雷管使用前,应用专用爆破仪表逐个检测每次爆破所用的电雷管的电阻值。爆破网路的连接必须在工作面的全部炮孔装填完毕和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之后,由工作面向向起爆站一次进行。
⑥当近处有闪电和雷声或云雨迷漫可能突然发生雷电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
⑦起爆器的手柄应始终由监炮员一人携带、使用、保管。统一施工段有若干工点同时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在全部警戒和防护工作未完成以前,严禁任何一处起爆。
⑧监炮员必须记录起爆个数,并与记录的装炮个数相比较,尽可能确定瞎炮数量。最后一炮响后,露天爆破不少于5min,地下爆破不小于15min,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爆破员必须严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瞎炮等现象。发现上述问题,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境界或标志⑨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监炮员同意,方准其他工作人员进入爆破地点。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⑩瞎炮处理应遵循下列规定:
A应由原装炮人当场处理,瞎炮处理位置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禁止人员通行。
B处理瞎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C根据实际爆破方法采用相应处理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D不得在惨眼上继续打眼,不得使用金属器具掏取瞎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