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17:00:56] 来源:http://www.tmgc8.com 建筑规划 阅读:3513次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城乡规划时应遵循的原则
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2、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实施规划时应遵循的原则
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3、在镇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实施规划时应遵循的原则
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 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4、在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实施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5、城乡规划确定的用地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禁止擅自改变用途的原则
这些用地是指城乡规划所确定的铁路、公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河道、自然保护区、防洪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律保护的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