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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起点(桩号YK76+840,ZK76+814.762),与A2合同段终点顺接,位于仙游县菜溪乡坑下村,终点位于钟山镇上坂村(桩号YK85+000,ZK84+998.232),路线全长8.160公里(以右线计)。设计为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
本合同段主要控制点:金钟2号大桥、金钟3号隧道、菜溪岩服务区、菜溪互通、菜溪大桥、玢山隧道。
二、编制目的
明确桩基工程施工操作要点和相应的工艺标准,指导、规范桩基工程施工。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标段桩基防护工程施工。
四、桩基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人工挖孔
人工挖孔桩工程,是一项非常危险的施工作业。近年来,施工中事故常有发生,主要以坍塌和中毒窒息事故为主。因此项目部将人工挖孔桩作业定为重点进行安全管理。
人工挖孔桩作业须在施工前对地质和水文进行分析,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并选择有经验的专业施工队伍。为杜绝人工挖孔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安全措施如下: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穿好长筒绝缘胶靴。井口的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系好保险钩。严禁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平底鞋)和赤脚、赤膊及酒后施工作业。
2、每天上班前及施工中,应配合项目机电人员认真检查提升机的辘轳轴、支架、吊绳、挂钩、保险装置和吊桶(或土筐)、刹车制动、等设备和工器具是否完好无损,防护设施是否安置到位,正确牢固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机电人员报告,并在修复及设备试运行正常完好后方准许正式使用。
3、井口应用混凝土做高出原地面30厘米的护圈,起到保护开口和防止物体滑落井内伤人及地面水流入孔内的作用,并设置警告标识,禁止闲杂人员入内。
4、井口周边2m范围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孔内运出的土石料应堆放在离井口2m以外的地方,并及时清理出场,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5、1.6m口径的作业井应至少保证3人为一作业组,1.6m以上口径的作业井至少四人为一作业组,井下1人,井上提运土2(3)人,每组不超过两口井;未经项目同意,作业组不得随意变换组员。井下作业人员以持续作业时间2h为宜,最长不得超过3h。应勤换井下作业人员,轮换下井作业。
6、井下有人作业时,井上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应密切注意井下作业人员的工作情况,通过井孔上下可靠的联络信号(深度20m以内,可通过摇动保险绳或喊话等方式每隔15分钟联络一次;深度超过20m,上下可设有线对讲系统;经常与井下保持联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帮助井下作业人员撤离井底,回到地面,并报告项目管理检查处理。
7、作业人员上下井时,必须乘坐自制专用安全乘人吊笼;不得随意攀爬护壁和乘坐吊桶(或土筐)、吊绳等方式上下井,以防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8、作业井口除提升设备底座外,其余空隙均用10*10的钢筋方格网外加5cm厚的木板封好,防止杂物下落。
9、井下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作业时将安全带拴挂在自井口而下的专用保险绳上,并配备专用软梯于各作业井中,以便出现意外情况时能迅速撤离井底回到地面。
10、孔深超过4m时,应在距井底2-2.5m处设置一道半圆形钢筋防护网,并应固定牢靠。在吊运物料时,井下人员应紧贴护壁站在半圆形防护网下,以防落物伤人。半圆形钢筋防护网的设置位置应随进尺深度逐节下移固定,始终保持在设置高度范围内。
11、井下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注意井内的各种变化情况,如地下水、流砂、流泥、塌方、井圈护壁变形、有害气体、不明物等,发现问题及时回到井上报告项目管理人员采取措施处理解决。
12、井内吊运土方或物料时,应采用稳定性好的双耳圆形吊筐。上料不得超过吊筐容积的80%,重量不得超80KG,不得使用单耳吊桶或吊筐,大块石头破碎后装运。起吊时应保持垂直平稳、不准斜吊、过急和晃动,以免落物伤人。对于爆破后或不易打碎的孤石,应用绳子拴好,并在井下人员上井后,井上人员才能起吊石头。
13、每节挖孔进尺深度应根据实际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确定。一般土质情况较好,无地下水或地下水较少,土质干燥时,以每次进尺深度不超过1m为宜;如地下水位较高,土质较差较软时,每次进尺深度不超过0.5~0.6M;当遇到流泥时,进尺深度应控制在不大于0.3M以内。如果地下水压力较大,涌泥较多难以进尺时,可用降水方案,并用钢筋沿护壁插下,然后用草袋子或麻布之类的物品先堵住流砂、流泥,然后再清孔绑筋支模浇灌砼护壁。
14、人工挖孔应保证每节护壁砼设计厚度、同心度、直径及垂直度。每挖成一节就应及时绑钢筋支模浇灌砼。护壁砼浇灌要四周同步上升,振捣密实,待砼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拆模。挖孔进尺较深,不及时浇灌护壁砼或拆模过早,在动水压力作用下,容易造成塌方和护壁变形。
15、井底抽水时,原则上应在挖孔作业人员上到地面以后,再合闸抽水,抽水后即关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孔内抽水用电设备应采用一机一闸一保险;电缆应采用YHS潜水电机用防水橡皮护套电缆,不得有接头,且应架空敷设,不得承受外力,还应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的保护措施。未级电箱应装有可靠的漏电和接零保护;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的动作时间应选用控制范围为15MA和0.1S的型号。如遇水量大,确需边抽水边挖的,应在项目经理同意情况下,井下人员也采取了足够的安全防护(如穿密封绝缘服),井上有专人监护并设置专门保护电源时方可进行井下作业且井下作业人员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h。
16、井孔内作业应采用的不大于12V的安全电压,100W防水带罩灯泡,防水绝缘电缆引下进行照明。同时现场应设置发电机,孔内设置安全矿灯或应急灯以备停电应急照明,以便井下人员能及时安全撤回地面。降压变压器应采用隔离变压器,并且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8设置专门的低压配电箱,每台变压器供应灯数不应超过5盏灯。
17、当挖孔深度超过5m以上时,均应开始用压力风管引至井底进行送风。特别是有臭水、污泥和异味的井孔,下井作业前必须选取对井内送风1h以上,并用小动物(如兔子)进行检测,确认无害后,方可下井作业。作业中不得间断送风,防止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地面还须常备氧气瓶等急救用品。
18、挖孔作业中,严禁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打闹玩笑。当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时,井口必须盖好,并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19、夜间一般禁止挖孔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夜班作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并有工长和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和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
20、挖孔过程中,一般禁止在孔内放炮。当遇有孤石、强风化和中风化岩层时,可在孔内进行松动爆破,但必须事先编制爆破方案,由专业作业人员进行。一般孤石宜采用静态爆破和凿除方法处理。火药爆破必须合理布孔,孔距、排距、深度和装药量须经计算确定,以小药量多次爆破为原则,尽量减小冲击波,防止护壁受损及危及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井口应用砂袋等作覆盖物,防止石渣飞出孔外。起爆方法宜采用电力起爆法。爆破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停止孔内作业,待井下作业人员全部撤离井底回到地面安全范围以外,并通过声音(锣、哨)等警示周围群众并确认安全以后,才能起爆。
21、火药爆破后,必须对孔内进行通风排烟,经检查烟雾排净后,爆破人员须先下井检查有无瞎炮,确认无瞎炮,并向挖孔作业工长签证交接后,挖孔人员方可下井。下井后应先清除护壁上的溅泥土和石渣,并进一步检查护壁的受损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22、井周围应采用安全网进行四周防护,防止未作业时地面人员掉坑。
机械钻孔
1、钻孔桩机操作工、指挥、电工、焊工、机修工等配套齐全,持证上岗,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安全帽,穿胶水鞋。
2、施工场地平整,硬实,并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并设置泥浆池,在泥浆池附近设置围栏和标识牌防护。
3、安装前应按作业方案和对照钻机说明书的要求,详细检查各部件、零配件是否齐全合格,不合格或变形、锈蚀的零配件不准使用。
4、安装钻机应坚实平稳,钻杆的中心线偏斜应小于全高的1%。10m以上的钻杆不得在地面上接好后一次吊起安装。
5、电源线路、电箱接线正确,绝缘可靠,接地牢固,触电保护器灵敏有效,电源容量和导线截面符合钻机说明书和安全用电规范的要求。
6、钻机应装有钻深限位的报警装置。
7、作业前将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启动后应先空转试验,检查仪表、温度、音响、制动等各项工作正常后,方可作业。
8、钻孔时应对准桩位,先使钻杆向下,钻头接触地面再开动钻杆转动,不得晃动钻杆。
9、钻机发出下钻限位报警信号时,应停钻,将钻杆稍稍提升,待解除报警信号后,方可继续下钻。
10、钻孔过程中,如遇机架摇晃、移动、偏斜或钻头内发出有节奏的响声时,应立即停转,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钻。
11、钻孔中,发现坚固螺栓松动时,应立即停机,重新坚固后,方可继续作业。
12、钻孔中应有人负责电缆,如遇停电,应将各控制器放置零位,切断电源,将钻头接触地面。
13、成孔后,必须将孔口加盖保护或浇筑混凝土,附近不准堆放重物和材料,要有明显的标志,防止人员坠落。
14、严禁在高低压架空电线下方钻孔,移动钻机、钻杆时,必须保持与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不小于6m。
15、泥浆泵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三相五线制的要求,接地可靠,触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16、作业后,应清洗钻杆和螺旋片上的泥土、泥浆。
17、下班时,应将钻头下降接触地面,各部位自动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位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锁。
18、遇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钻桩作业,当风力超过六级或台风警报时,应将机架放倒在地面上,暴雨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