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明挖基础
1、明挖基础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明挖基础施工监理工作重点:施工前审核施工方案和施工准备、复核定位放样准确性;施工过程中监督在土质变化、基坑渗水、水中开挖情况下的施工保护措施是否得当,以及特殊基底的处理和基坑的验收;石料砌筑或混凝土施工操作。
(1)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做好原材料的试验,监理工程师做相应的平行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的机具设备是否到场,劳动力到位情况,审核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基础平面位置进行审核。以上条件均满足后,方可同意开工。
(2)基坑开挖应根据土质条件、基坑深度、施工期限以及有无地表水或地下水等因素,采用适当的施工方法。
监控明挖基础和排水情况,对基坑安全防护、废土处理和地表水、地下水引出基坑的处理方法等要认真核实其可行性。基坑顶面应设置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的措施。
开挖至设计标高时,检测地基地质情况,不符合要求时需作技术处理。加强基底检验,基坑开挖并处理完毕,应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并报请检验。确认合格后填写地基检验表。经过检验签证的地基检验表由施工单位保存作为竣工交验资料。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不得砌筑基础。
(3)明挖基础属于下部结构、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一道工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同意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特别是钢筋、模板需要认真检查、验收。模板必须支撑牢固、可靠。混凝土浇筑时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旁站。
(4)基础混凝土浇筑到顶面标高后必须进行覆盖养生,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施工单位进行成品自检验收,然后提交监理工程师中间交工。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签署交工验收单;不合格则要求施工单位做返工修补,取芯试验,查找原因。直到最后检查合格为止。
2、明挖基础监理工作的目标值
明挖基础质量监理汇总表 表1
控制点
目标值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
质量标准
允许误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检验程序
认可程序
备注
承载力满足设计
大中桥2~5点,小桥1~2点
试验
施工单位自检,监理旁站
专业监理工程师认可
(1)基底扰动土应
清除;
(2)超挖部位须用与基础相同材料填补
基底检查
平面尺寸、边坡满足施工
底标高
土质
±50
5点/坑
水准仪
施工单位自检
专业监理工程师认可
石质
+50,-200
平面位置(基坑)
超出设计边线
+20
钢尺
基
础
模
板
标高
±15
逐块
内部尺寸
士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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