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17:00:56] 来源:http://www.tmgc8.com 市政工程 阅读:3833次
1.在浅水中或可能被水淹没的旱地,应筑岛制作沉井;在旱地,可在整平夯实的地面上制作沉井;当地下水位低、土质较好时,可先开挖基坑至地下水位以上适当高程制作。
2.制作沉井处的地面及岛面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3.筑岛的尺寸应满足沉井制作及抽垫等施工要求。无围堰筑岛护道宽度不宜小于2m,临水面坡度可采用1:2。
4.筑岛材料应用透水性好、易于压实的土(砂类土、砾石、较小的卵石)且不应含有影响岛体受力及抽垫下沉的块体。
5.岛面应比施工水位高出0.5m以上。在斜坡上或靠近堤防两侧筑岛时,应采取防止滑移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