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17:01:08] 来源:http://www.tmgc8.com 市政工程 阅读:3422次
我国城镇道路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1、快速路应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且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以实现交通连续通行;单向设置不应少于两条车道,并应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2、主干路应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人口。
3、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以集散交通的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
4、支路宜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服务功能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