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17:01:08] 来源:http://www.tmgc8.com 建筑设计 阅读:3175次
导语:www.tmgc8.com凭借其多年辅导经验,聘请国内权威考试辅导专家,依托专业教学服务团队,采用高清视频等先进教学方式,推出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安全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优质网上辅导课程,点击了解详情>>>
1.技术及办公用房应由鉴定编目室、摄影室、熏蒸室、实验室、修复室、文物复制室、标本制作室、研究阅览室、行政管理办公室及其库房等部分组成。
2.大型馆必须设置熏蒸室、物理和化学实验室,位置应方便藏品的运送。中、小型馆若有馆际协作安排,可不设熏蒸室。
3.鉴定编目室、摄影室、修复室等用房应接近藏品库区布置.专用的研究阅览室及图书资料库应有单独的出入口与藏品库区相通。
4.鉴定编目室、实验室、修复室、文物复制室、标本制作室等用房的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6,室内光线应稳定、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