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机结构计算机系统应符合原则

[12-11 16:58:43]   来源:http://www.tmgc8.com  电气工程   阅读:3526

  1、计算机主机结构应完整、易扩展,能完成数据处理任务,运行稳定,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大于4300h.

  2、主存贮器的容量选择应适当,以不降低计算机系统的运行效率为宜。

  3、选择的计算机通道在满足外部设备需要后,数量上应为最少的一级。

  4、系统中配置的硬磁盘机宜为2轴及以上。

  5、配有硬磁盘机的计算机系统,应配置可运行多种密度的标准型磁带机。

  6、计算机系统配置的打印机在数量上应不少于2台。

  7、计算机系统配置绘图机时,普通型宜为滚筒式,高精度系统宜选择平板式,高速输出型可选静电式。

  8、具有图形输入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可选配数字化仪等装置。

  9、计算机设备之间电缆的连接,应符合所选系统的技术规定。

  10、中、远程计算机通信用调制解调器的传输率宜选为1200bit/s或300、600、2400、4800、9600bit/s.

  11、计算机系统的实配终端设备数量宜取为逻辑数量的40%~60%.

  12、组成的计算机系统其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应大于2000h.

  13、操作系统的版本应完整、无误,常驻内存贮区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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