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电缆的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

[12-11 16:58:43]   来源:http://www.tmgc8.com  电气工程   阅读:3863

  1、防止电缆火灾延燃的措施有:封、堵、涂、隔、包、水喷雾和其他。

  2、涂料、堵料必需经国家技术鉴定合格,并由公安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工厂生产,其产品应是适用于电缆的不燃或难燃材料,并符合规范规定的耐火时间。在涂刷时要注意稀释液的防火。

  3、凡穿越墙壁、楼板和电缆沟道而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及仪表盘、保护盘等处的电缆孔、洞、竖井和进入油区的电缆入口处必须用防火堵料严密封堵。发电厂的电缆沿一定长度可涂以耐火涂料或其他阻燃物质。靠近充油设备的电缆沟,应设有防火延燃措施,盖板应封堵。

  4、如需在已完成电缆防火措施的电缆层上新敷设电缆,必须及时地补做相应的防火措施。

  5、电缆廊道内宜每隔60m划分防火隔段。

  6、严禁将电缆直接搁置在蒸汽管道上,架空敷设电缆时,电缆与蒸汽管净距不应少于1m(电力电缆)和0.5m(控制电缆),与油管道的净距应尽可能增大。

  7、电缆夹层、隧(廊)道、竖井、电缆沟内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电缆沟洞严禁积油。

  8、汽机机头附近、锅炉灰渣孔、防爆门以及磨煤机冷风门的泄压喷口,不得正对着电缆,否则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如采用罩盖、封闭式槽盒)。

  9、在电缆夹层、隧(廊)道、沟洞内灌注电缆盒的绝缘剂时,熔化绝缘剂工作应在外面进行。

  10、在多个电缆头并排安装的场合中,应在电缆头之间加隔板或填充阻燃材料。

  11、进行扑灭隧(廊)道、通风不良的场所的电缆头着火时,应戴上氧气呼吸保护器及绝缘手套,并穿上绝缘鞋。

  12、电力电缆中间接头盒的两侧及其邻近区域,应增加防火包带等阻燃措施。

  13、防止施工中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混放,电缆分布不均甚至堆积乱放。在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之间,应设置层间耐火隔板。

  14、火力发电厂汽机,锅炉房、输煤系统宜使用铠甲电缆或阻燃电缆,不适用普通塑料电缆。

  新建或扩建的300MW及以上机组应采用满足GB12666.5—90《电线电缆燃烧实验方法》中A类成束燃烧试验条件的阻燃型电缆;对于重要回路如直流油泵、消防水泵及蓄电池直流电源线路等,应采用满足GB12666.6—90《电线电缆燃烧实验方法》中A类耐火强度试验条件的耐火型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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