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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 将锚具预先埋入混凝土构件内,待张拉后,切去多余无粘结筋(必须用砂轮锯,不得用电弧或氧乙炔焰),用环氧砂浆堵封。
3.13 无粘结筋张拉完毕后,应填写施加预应力表格,出操作人员签名备查。归档资料有:高强钢丝或钢绞线、锚夹具钢材出厂证明及力学性能复试报告;无粘结预应力筋及锚夹具合格证明;传感器、配套油泵千斤顶标定试验单;无粘结筋张拉伸长值记录。
4.1 保证项目:
4.1.1 制作无粘结筋的钢丝和钢绞线应分别符合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钢丝》(GB52235)和《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GB52245)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4.1.2 无粘结筋的涂料层、包裹层的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
4.1.3 无粘结预应力使用的BUPC体系的甲型锚具、乙型锚具的质量应符合(DBJ01-7-90) 第二部分第三章的有关规定。见4-45(略)。
检查数量:按混凝土施工规范第六章第6.2.12条的规定抽取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锚具出厂证明和外观检查、硬度检查、静载锚固性能检验报告。
4.1.4 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的试压报告。
4.1.5 锚固阶段张拉端预应力筋的内缩量,甲型锚具不大于1mm,乙型锚具不大于5mm.
检验方法:检查施加预应力记录。
4.1.6 钢丝镦头强度不得低于钢丝标准强度的98%,其外形尺寸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镦头强度试验报告。
4.2 基本项目:
4.2.1 每束无粘结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后实际预应力值与设计规定值的相对允许偏差为±5%.
检验方法:检查施加预应力记录。
4.2.2 断丝和滑丝的数量应不超过结构同一截面钢丝总根数的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全面观察或检查施加预应力记录。
4.3 允许偏差项目应符合表4-47的要求(略)。
5.1 无粘结筋应按不同规格分类成捆、成盘挂牌堆放整齐。露天堆放时,需覆盖雨布,下面应加垫木,防止锚具及无粘结筋锈蚀,严禁碰撞踩压堆放成品,避免损坏塑料套管及锚具,供现场张拉使用的锚夹具,需涂油包封在室内存放,严防锈蚀。
5.2 无粘结筋在运输中,应轻装轻卸,严禁摔掷及锋利物品损坏无粘结筋表面及配件。吊具用钢丝绳需套胶管,避免装卸时破坏无粘结筋塑料套管,若有损坏应及时用塑料胶条修补,其缠绕搭接长度为胶条1/3宽度。
6.1 无粘结筋用的钢丝、钢绞线,不允许有死弯,见死弯必须切断。成型中每根钢丝、钢绞线应为通长,严禁有接头。
6.2 无粘结筋选用时,筋长小于24m时,一般选用钢丝束;大于24rn时,以选用钢绞线为宜。
6.3 无粘结筋的设计张拉控制应力值σcon一般为预应力筋标准抗拉强度的70%,必要时可提高到75%.为了减少预应力筋的松弛影响,施工时可采用超张拉法方法,但最大张拉力不应超过无粘结筋标准抗拉强度的75%.通常张拉方法可采用一次超张拉,即0→10%σcon,或二次张拉,0→100%σcon现放松到0,将垫板紧压后再第二次张拉0→100%σcon
(σcon为设计张拉控制应力)。
6.4 无粘结筋曲线配置或长度大于24m采用两端张拉法时,两台设备张拉速度应保持一致。
6.5 无粘结筋张拉顺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如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可依次张拉。
6.6 为了避免大跨度现浇梁施加预应力过程中产生柱顶附加弯距及柱支座约束的影响,梁端支座可采用滑动一铰接式钢支座,详见图4-60,待预应力筋加后,支座再与梁端埋件焊接,并用混凝土浇齐。
6.1 无粘结筋用的钢丝、钢绞线,不允许有死弯,见死弯必须切断。成型中每根钢丝、钢绞线应为通长,严禁有接头。
6.2 无粘结筋选用时,筋长小于24m时,一般选用钢丝束;大于24rn时,以选用钢绞线为宜。
6.3 无粘结筋的设计张拉控制应力值σcon一般为预应力筋标准抗拉强度的70%,必要时可提高到75%.为了减少预应力筋的松弛影响,施工时可采用超张拉法方法,但最大张拉力不应超过无粘结筋标准抗拉强度的75%.通常张拉方法可采用一次超张拉,即0→10%σcon,或二次张拉,0→100%σcon现放松到0,将垫板紧压后再第二次张拉0→100%σcon
(σcon为设计张拉控制应力)。
6.4 无粘结筋曲线配置或长度大于24m采用两端张拉法时,两台设备张拉速度应保持一致。
6.5 无粘结筋张拉顺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如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可依次张拉。
6.6 为了避免大跨度现浇梁施加预应力过程中产生柱顶附加弯距及柱支座约束的影响,梁端支座可采用滑动一铰接式钢支座,详见图4-60(略),待预应力筋加后,支座再与梁端埋件焊接,并用混凝土浇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