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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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及工人的责任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参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全体职工。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 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2.1.1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

  a. 认真贯彻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对组织和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b. 主持每季召开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安全工作情况,研究措施并作出决定,决定事项应有文字记载,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c. 批准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企业安全总目标,总督促实施。

  d. 定期向公司职代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e.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批准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涉及法律现任者除外)。

  2.1.2 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责任制

  a. 在经理领导下,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对安全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负总的责任。

  b.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贯彻有关安全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在安全技术范围内对公司经理负责。

  c. 领导制定企业工艺、技术标准,负责批准高、大、难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d.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主持制定并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e. 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不安全因素的对策,听取质量安全科的汇报,指导和支持质量安全科行使唤安全否决权。

  f. 负责审核、批准各专项作业施工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

  g. 参加死亡或重伤三人以上(含三人)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对事故发生的有关问题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应采取的对策。

  2.1.3 分公司经理(主任)安全管理责任。

  a. 贯彻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方针、组织实施公司的有关安全工作标准、规定,领导全体职工开展安全活动对组织和领导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b. 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听取汇报,研究措施,并作出决定,决定事项应有文字记载,并检查执行情况,同时对书面安全交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c. 负责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向公司提出本单位年度安全目标及安全措施计划。

  d. 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e. 每月亲自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召开一次安全动态分析会,支持质安科开展工作和行使唤安全否决权。

  f. 对安全生产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应及时予以表彰或奖励。

  2.1.4 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安全管理责任

  a. 组织工种技术人员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规范、标准,对本单位安全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负全面责任。

  b. 主持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的修订、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督促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参与高、大、难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

  c. 在使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引进设备时,负责主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

  d. 组织编制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安全技术的项目计划,报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批准并负责实施。

  e. 参加分公司安全大检查,指导质安科工作。

  f. 发生死亡、重伤、多人事故(三人或三人以上),应亲临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发生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2.2 工会和各职能部门安全管理责任

  2.2.1 工会安全管理责任

  a. 宣传贯彻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方针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标准、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b. 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搞好总结评比工作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或俱有权建议经理给予重奖。

  c.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隐患的整改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d. 督促和协助企业行政部门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完善安全设施和对尘毒进行综合治理,搞好劳动卫生,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e.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做好因工伤亡的职工和家属的慰问后善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2.2 党委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  

  a. 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中,把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

  b. 抓好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宣传骨干,研究安全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c. 对安全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建议行政给予严肃处理,把安全工作作为考核和配备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条件。

  d. 组织开展好党、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协助工会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2.2.3 材料供应部门安全管理责任

  a. 采购供应给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配件及附件,必须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质化验单或质保书,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

  b. 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无原则的物资,必须及时供应。

  c. 对钢丝绳、桅杆、脚手架材料及登高器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等要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收回,报废更新。

  d. 对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采购、保管和发放。

  2.2.4 劳动人事部门安全管理责任

  a.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教育计划,负责组织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调换岗位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b. 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条例,做好新招收工人的年龄审查,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新工人的体检,不得将有禁忌症的工人分配到所禁忌的岗位工作。

  c. 严格控制加班和保健费的审批,保证职工劳逸结合和健康,切实做好女工保护工作对在工伤残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时安排适当工作。

  d.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修改和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办法。

  e. 对违反劳动纪委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应加强教育,经说服无效或屡教不改者,应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领导严肃处理对安全事故的责任者,按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执行并将处理材料归档。

  2.2.5 机械动力部门安全管理

  a. 负责制定施工机械、车辆运输、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各种机具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b. 各种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设置,应齐全、灵敏、有效,并负责对新设备、自制机械设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和验收。

  c. 会同有关部门对机械操作、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2.2.6 质量安全部门安全管理责任

  a. 组织贯彻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方针和企业有关安全标准、规定,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b. 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执行办法,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搞好业务竞赛,对专(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分期轮训,提高业务水平。

  c. 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分公司、项目部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了解安全工作情况,研究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安全改进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d. 参加定期大检查(不定期检查自行组织随时进行),对查出的隐患,要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遇有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e.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f. 监督检查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执行情况。

  g.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h. 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并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以及事故的建档立卷工作。

  i. 督促检查企业的安全标准、规定和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不听劝阻者有权指令停止工作和越级上告。

  j. 对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质量、发放和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k. 经常深入职工居住点、监督检查食堂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职工宿舍的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工作以及暑期清凉的供应和卫生状况。

  l. 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现场卫生,监测有害、有毒作业场所尖毒浓度、防止职业中毒。指导和检查现场材料的堆放,保养是否合理和落手清工作。

  2.3 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

  2.3.1 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责任a. 按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对做好本项目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上级下达的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侨务有权拒绝施工。

  b. 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规程,制止违章作业。

  c. 组织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本队无力解决的重大事件,在向分公司经理(主任)报告的同时,要负责采取临时的防护措施。

  d. 负责检查班组书面安全交底制度执行情况,组织班组安全竞赛活动,搞好总结评比,健全和完善班组安全网络,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工作。

  e. 负责具体落实上级编制或自行编制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单位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按安全要求和施工程序领导施工。

  f. 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全力抢救伤员(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及时恢复原状),对轻伤要负责查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负责落实。

  2.3.2 现场施工员安全管理责任

  a.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原则,施工前针对具体侨务和施工部位,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对不同工种、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被交底人的签字。

  b. 辅导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所属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制止违章作业,对冒险蛮干者有权停止其工作,不得默许、鼓励和迫使工人违章作业。

  c. 对现场搭设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现场消防设施等,要负责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d. 参加项目部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负具体落实整改的责任。

  e. 协助项目经理完善安全网络,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配合专职安全员的现场安全检查。

  f. 发生工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要积极抢救,及时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具体落实。

  3.3.3 班组长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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