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建筑地基基础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12-11 17:01:08]   来源:http://www.tmgc8.com  施工资料   阅读:3669

  8.0.1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8.0.2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

  8.0.3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8.0.4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3.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

  8.0.5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


标签:工程  建筑施工  施工资料施工组织 - 施工资料
上一篇:建筑施工-砌筑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的一般规定
建筑技术| 标准下载| 建筑工程| 房地产资料| 联系本站|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

Copyright 土木工程吧 All Right Reserved.
土木工程吧是在线分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面资料的专业平台,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