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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要求。
钻孔地质编录要求按照规定格式,并由具备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的记录员在现场将所获得的数据结果等及时填写,确保记录内容的完整与准确。钻孑L记录为原始记录,用铅笔填写,未经允许不得进行任何涂改。钻探记录与钻探过程应保持同步,记录的内容包括了钻进过程和岩土描述这两部分野外钻探记录。钻探现场记录表的各个栏目的填写必须严格按照钻进回次逐项进行。如果回次中出现变层,记录时应填写分层标签。
2、钻进过程记录内容。
钻进过程记录所包含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使用的钻机方法、钻具名称、规格、钻进的难易程度、进尺速度、钻进参数的变化情况等。同时,还应当及时将孔内情况、地下水位或冲洗液位及其变化等,做出详细记录。最后,应当详细记录取样及原位测试的编号、深度位置、取样工具名称规格、RQD值等,以及其他在钻进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3、岩土描述内容。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qh要求对于岩土的鉴定必须建立在现场描述的基础上,并结合室内试验的开土记录与试验结果进行综合确定。由此可以看出,地层岩性描述除了具备外业编录,如碎石土的颗粒形状、母岩成分、分化程度、填充物的性质和填充程度等;砂石的颜色、矿物组成、形状、密实度等;粉土的颜色、包含物等。还包含了室内试验结果,如碎石土的颗粒级配、砂石颗粒级态、摇震反应等的描述。对于碎石土密实度的野外、室内综合鉴定,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附录B中均有明确规定。另外,还包含了根据动力触探从而对密度进行确定的方法等,进而将各项结果进行综合确定。通过以上规定可以得知,碎石土、砂土地质编录的重点更加偏向于野外,而粉土、粘性土的地质编录则要求必须与室内的试验结果进行综合描述。综上可以看出,作为一名优秀的工程技术编录人员,应具备综合整合能力,能够做到根据地层岩性的特点从室内到室外的综合编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