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轨道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2-11 16:59:40]   来源:http://www.tmgc8.com  工程管理   阅读:3415

已完轨道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轨枕

轨枕存放时,封堵绝缘套管、起吊螺母等孔眼,防止锈蚀和积存杂物。轨枕存放超过6个月,必须采取立放方式;不得已平放时,必须合理支垫,以防止轨枕翘曲,且存放时间不超过1个月,存放高度不超过4层。轨枕运输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2)道床板混凝土

混凝土浇筑后,采取防雨、雪措施。浇筑后必须加强养生,必要时采取保温或降温措施。


标签:工程  工程管理工程管理
上一篇:施工用电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已完轨道工程成品保护措施》相关文章

建筑技术| 标准下载| 建筑工程| 房地产资料| 联系本站|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

Copyright 土木工程吧 All Right Reserved.
土木工程吧是在线分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面资料的专业平台,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