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切实稳定住房价格,采取六条措施推动本市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维护市场供应平稳
今年,全市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规模扩大,普通住宅工程要占到住房建设比重的70%以上。今年安排建设经济适用房241万平方米,其中普通经济适用房160万平方米,实物还迁经济适用房58万平方米,经济租赁房7万平方米,廉租房16万平方米。
启动新家园建设计划,重点开辟新居住区。在中心城区周边地区规划建设10个新居住区。计划今年年底完成6个居住区的规划,其中4个居住区启动征地,明年开工建设350万平方米以上工程。
二、严格土地管理,加大土地调控力度
提高居住用地供应比例。严格土地管理。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严格控制高住房用地供应。经营性开发项目用地严禁非法转让。加强对开发企业闲置土地的管理,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征收闲置费,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加强供地后监管,对不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规定开工建设、竣工验收以及不执行套型面积、销售价格等控制性要求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三、加强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
对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优先审查,在项目选址上予以保证。所有新建普通住宅区容积率不得低于1。利用城市规划和土地供应手段,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住房项目供应。
四、调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控制拆迁规模,今年的房屋拆迁量要比去年减少,住宅拆迁控制在180万平方米,主要安排基础建设项目拆迁,上半年拆迁量调减20万平方米。
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适当提高购买第二套和两套以上住房和高档住房、别墅的首付款比例,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同时取消贷款优惠利率。购买第二套和两套住房的,不得使用公积金贷款。将社会保障住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区、县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管理范围。通过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减免有关费用、降低建设成本等措施,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经济适用房要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将利润严格控制在最低水平。
五、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
重点监控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的建设与销售。严格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证销售、囤积居奇、虚假交易、哄抬房价、超过政府指导价销售经济适用房、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中介机构赚取二手房交易差价等违规行为。
实行实名制6月1日起,个人购房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经济适用房5年以内不得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