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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求:
1、洞、井的支护工作应根据地质条件、开挖工艺、洞室结构尺寸、危岩暴露时间等因素,制定出详细、具体的施工措施。
2、支撑作业必须按设计规定及施工说明书进行。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改变支撑的形式、间距及材料。
4、钢支撑的基座应防在坚硬的岩石面上,如基础过软时,可挖深浇筑混凝土。
5、钢支撑的各杆件应在洞外预制好,进行试拼。
6、采用锚杆时,钻孔的深度和孔径应符合设计,钻孔的方向应尽量垂直岩面或岩石裂缝,发现松动浮石应及时进行处理。
7、锚杆安装前,先将孔内岩粉吹净,安装的垫板与岩石接触面积应在二分之一以上,接触不到之处应用铁板塞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