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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机械的电气维护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维护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设备的电气原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维护人员的职责是: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排除故障,以及进行预防性检修等。
3.维护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必须带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和绝缘胶鞋,女工应束发入帽。
4.进行维护作业时,负责人应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监护,如负责人必须离开作业地点,应指定代理人,并将工作内容、顺序、安全事项等交代清楚。
5.检查和处理电气故障时,必须通过值班司机。完成后,应将检查处理情况向司机作详细说明,并填入本机维修记录。
6.未持司机合格证的维护人员,不能代替司机试车、操作。
7.处理高压设备,应首先断开电源,并有可见的断电间隔;做短路接地,应装设临时接地线。
8.对于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时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9.停、送电作业
(1)停、送电应规定统一信号,并有负责人统一指挥;必要时,高压停、送电应实行操作票。
(2)停电后,必须在停电点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或派专人看守。
10.验电与放电
(1)高压验电应在线路或设备两侧各相分别进行。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
(2)设备或线路验明无电后,用绝缘棒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戴绝缘手套。
11.装、拆接地线
(1)装设接地线应有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电端;拆除时顺序相反。装拆时,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接地线每次装设前,应经过详细检查。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使用不合格或损坏的导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3)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经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接地线。
12.机上进行维护作业时,携带式照明灯的电压必须在36V以下。
13.电气设备所用熔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片)代替。
14.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断开有关电源,使触电者与电源脱离,并进行急救。维护人员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15.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应立即断开有关电源,然后进行扑救。对可能带电的设备,应使用绝缘灭火器。禁止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