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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轧钢筋进场时,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重量不大于60t。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得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
1.外观检查
从每批钢筋中抽取5%进行外观检查。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钢筋表面上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钢筋可按实际重量或公称重量交货。当钢筋按实际重量交货时,应随机抽取10根(6m长)钢筋称重,如重量偏差大于允许偏差,则应与生产厂交涉,以免损害用户利益。
2.力学性能试验
从每批钢筋中任选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件分别进行拉伸试验(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冷弯试验。
拉伸、冷弯、反弯试验试件不允许进行车削加工。计算钢筋强度时,采用公称横截面面积。反弯试验时,经正向弯曲后的试件应在100℃温度下保温不少于30min,经自然冷却后再进行反向弯曲。当供方能保证钢筋的反弯性能时,正弯后的试件也可在室温下直接进行反向弯曲。
如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表9-3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件重作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品。
对热轧钢筋的质量有疑问或类别不明时,在使用前应作拉伸和冷弯试验。根据试验结果确定钢筋的类别后,才允许使用。抽样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种钢筋不宜用于主要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余热处理钢筋的检验同热轧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