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发生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

[12-11 16:59:19]   来源:http://www.tmgc8.com  工程管理   阅读:3118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可以索赔:

  1、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

  发包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三通一平”的施工场地,即水通、电通、施工道路通,并办好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及有关申报批准手续,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如果发包人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给承包人创造上述条件,必然导致合同工期延误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

  2、工程设计变更。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往往会影响承包人的局部甚至整个施工计划的安排,造成承包人重复采购、人力及施工机械重新调整、等待修改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进行拆除,这必然造成施工成本比原计划增加,工期比原计划延长。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


标签: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工程管理
上一篇:工程管理-生施工索赔主要内容
建筑技术| 标准下载| 建筑工程| 房地产资料| 联系本站|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

Copyright 土木工程吧 All Right Reserved.
土木工程吧是在线分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面资料的专业平台,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