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报监须知

[12-11 16:59:40]   来源:http://www.tmgc8.com  工程管理   阅读:3903

一、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应提交下列资料:

1、《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一式两份;

2、《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一式两份;

3、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监管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一份;

5、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搭建情况;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设置)计划;

7、安全措施费用计划;

8、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

9、建设单位已预付给施工单位所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相关记帐收据凭证;

10、已到工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的计划生育协议书。

说明:施工单位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即可申报安全报监。

二、建筑工程施工各阶段安全报监说明:

1、第一阶段(基础):在建工程基础施工,主体在一层以下;深基础工程在±0.00以下(指最大深度超过5米)。

2、第二阶段(主体):主体三层以下,(高层,每隔四层报监一次)。

3、第三阶段(装饰前):主体完工,内外装饰之前。

4、第四阶段(竣工前):屋面及外装饰基本完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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